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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著作权行政保护办法》出台 30日实施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7日10:58 金羊网-新快报

  网上侵犯他人著作权最高罚10万

  新快报综合消息 将于5月30日开始实施的《互联网著作权行政保护办法》昨日出台。

  《办法》规定,在应普通网络用户的要求、自动服务并未对服务内容进行改动的情况
下,例如网民在论坛、留言中发布的内容或链接侵权,网络信息服务商将获得免除责任的机会。著作权人发现网上传播的内容侵犯其著作权,可以向网络服务商发出通知,服务商应立即终止链接,删除侵权内容。否则,信息产业部或各级电信管理机构可对其处以3万元以下的罚款。

  但《办法》规定,网民通过互联网自动提供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内容的上载、存储、链接或搜索等功能,且对存储或传输的内容不进行任何编辑、修改或选择的行为,而造成对他人互联网著作权的侵犯,除没收违法所得外,还将被处以非法经营额3倍以下罚款;非法经营额难以计算的,处10万元以下罚款。

  (侯颖/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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