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劳动模范李顺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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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7日11:21 黑龙江日报 | ||||||||
李顺达,河南省林县人,中共党员,全国劳动模范,历任中共平顺县委书记、晋东南地委副书记、书记,并先后当选为中国共产党第八、九、十届代表大会的代表和第九、十届党中央委员等。 1938年秋,李顺达加入中国共产党。他一面带领本村农民发展生产,一面组织民兵配合人民军队抗击侵华日军的“扫荡”。他先后担任了村农民救国会组长、主席、民兵大队长
1946年,西沟村经过土地改革,废除了封建土地制度,在他的领导下,制订了五年经济恢复发展计划,推动了全村农业生产的发展。1948年,平顺县人民政府在他家的门楣上,为他悬挂了“劳动英雄”的牌匾。建国后这块牌匾被运往北京,一直在中国革命历史博物馆展出。 1983年7月1日,李顺达因心脏病突发不幸逝世,终年68岁。(新华社北京5月16日电)(黑龙江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