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大树砸死女工 园林局赔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7日11:40 光明网

  周丽婷 文

  2004年7月的一天傍晚,突然风雨大作,下班回家的石家庄某粮站职工刘晓静被路边一棵突然倾倒的大树砸中身亡。悲痛之余,刘晓静的家属将石家庄市园林局告上法庭,认为其对倒地大树负有管理和维护责任,要求赔偿各项费用共38万多元。

  裕华区法院审理认为,市园林局作为城市道路的管理者,对本案中倾倒的大树负有维护、管理的义务,尽管大树倾倒与当时的天气状况等自然因素存在一定因果关系,这种自然灾害属于不可抗力,但被告对倾倒大树在安全措施上存在一定疏于管理的责任,对刘晓静的死亡应当承担一定民事责任。近日,法院一审判决被告石家庄市园林局赔偿原告刘晓静的家属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抚慰金等共计17.54927万元。(《中国妇女报》5.10)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缤 纷 专 题
非常阿杜
非常阿杜精彩铃声
Beyond
Beyond激情酷铃
图铃狂搜:
更多专题 缤纷俱乐部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