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市政府将出台新规严管城市道路施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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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7日11:52 云南日报 | ||||||||
对已完成道路综合整治和各类管线入地的道路,从完工之日起原则上5年内不再开挖 近日,针对当前昆明市实施的城市道路整治、管线建设施工中出现的问题,昆明市政府召开市长专题办公会议,专题研究加强城市道路施工管理工作,决定下月出台相应的管理措施,加强城市道路建设施工管理,把对人民群众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的影响降到最低。
新措施的主要内容是:二环路以内实施的新建、改建、扩建城市道路和二环路以外断面为40米以上的道路及其园林绿化、景观建设和各类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项目,必须按程序和要求履行相关的报批手续,由相关部门统筹安排。在施工过程中,要加强管理,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按要求设置规范围栏、安全警示标识以及项目情况标牌,明确工程项目名称、施工单位、开竣工时间以及施工许可证批准文号等,密闭化运输渣土。各类地下管线改造必须结合城市道路综合整治和大修一并完成。对已完成道路综合整治和各类管线入地的道路,除抢险救灾等紧急情况外,从完工之日起,原则上5年内不再开挖。对不履行和完善相关手续施工的或违反有关规定的,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予以查处。 李竞立(云南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