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福利供热将成为历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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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7日13:48 新民晚报 | ||||||||
据新华社西安5月16日电(靳曼)陕西省日前下发《关于加快我省城镇供热体制改革工作的通知》称,陕西省将停止福利供热,以往人们习惯的职工个人取暖由单位报销的现象将成为历史。 继今年3月底出台《陕西省住宅采暖实行分户控制分户计量暂行规定》后,陕西省又下发上述通知,将全省供热体制改革向前大大推进了一步。
《通知》说,可首先在行政事业单位进行收费制度改革,将供热补贴的“暗补”变为“明补”。即所有参加热改单位的职工,均享受与职务、职称相对应的职工住宅取暖补贴。同时要求各城市在改革中要充分考虑各方面的承受能力,不过多增加职工特别是困难企业职工、失业人员、退休人员家庭的经济负担,做好城镇最低生活保障人员和低收入家庭冬季采暖的保障工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