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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为何“不高速”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7日13:48 新民晚报

  由于高速公路未能提供高速行驶条件,却仍然按原价收取通行费,北京律师庞标近日状告华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高速公路为何“不高速”

  齐鲁晚报5月13日,华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收到法院传票——该公司成为被告的原
因是:京津塘高速公路未能提供高速行驶条件,却仍然原价收取了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原告北京律师庞标称,因为京津塘高速公路上的拥堵,今年4月某天他耗时近两个小时才行驶完70公里的路程。

  律师庞标的遭遇绝非个别,据报道,京津塘高速公路的车载能力早已趋于饱和状态,而车流量仍在不断增大,除速度越来越慢外,不少路段成为车祸频发的“死亡之路”。

  高速公路是一种商品,高速公路经营管理的承运人有责任为使用者提供安全、高速、通畅的服务,而这种责任是需要制度监管加以推动的。可正如有专家所言:现实中监管部门的缺位,使得本来只有道路养护和收费权力的承运人,同时承担起了决定道路开关、准许车辆进入、疏导交通、减少事故等管理职责。

  (曹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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