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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泡尿惹来五年徒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7日14:55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合肥晚报本报阜阳讯一名小青年不讲公德随地小便,有路人经过看了一眼,便纠集他人故意持刀加以伤害,将路过的三人分别打成重伤及轻伤。日前,阜阳市颍东区人民法院对这起案件进行了公开宣判,分别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侯光辉有期徒刑五年,张鹏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侯光辉赔偿两被害人经济损失共138663元。

  经查,被告人侯光辉、张鹏均为阜阳市人,无业。2004年8月3日23时许,侯光辉、王
某(另案处理)分别携带一把长刀、一把匕首,找到在某宾馆任服务员的张鹏一块出去打架。三人乘车到阜阳商厦旁边,侯光辉下车去找人,王某则下车在路边小便。此时,被害人袁某、姜某、张某等一行五人路过,其中,袁某看了王某一眼便走过。侯光辉因没找到人,三人准备返回。这时,王某回到车上告诉侯、张,说其小便时有人骂他。于是,三人迅即追上袁某、姜某、张某等人,并用手中的长刀、匕首对袁某等乱砍乱刺。后经鉴定,袁某的损伤属重伤,姜某及张某的损伤属于轻伤。案件在审理的过程中,三被害人提起了附带民事诉讼,并分别与张鹏达成调解协议,当庭履行。

  (李冬冬 张蕴)

  (来源:合肥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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