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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注意 粤仅三高校合作办学是学历教育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7日15:39 光明网

  张翼鹏

  本报广州5月16日讯

  今年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在即,广东省物价局今天对外发布信息,提请考生填报志愿时要注意,认真区分国内外高校合作办学中的学历和非学历教育,以免报错专业。

  据广东省物价局业务主管人员介绍,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的国内外(境内外)高校合作办学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合作开办的学历教育,学生学成毕业可获合作高校双方及双方政府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另一种是合作开展的非学历教育课程培训,学生完成所修课程由办学机构发放写实性学习证明。学历教育招生专业,其学费标准须报省级以上价格主管部门批准,并在每年的《普通高等院校招生专业目录》公布;而非学历教育的课程进修、培训的学费标准由办学机构自定。

  今年广东省一些普通高等院校在公布与国外(境外)高校合作办学收费标准时,未按要求区分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进行标注;这样很容易误导考生将非学历教育当成学历教育报读。从广东省物价局提供的资料看,近年来,经省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批准,与国外(境外)高校合作举办学历教育的广东省境内高校有:中山大学与香港大学合办的土木工程专业,华南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与加拿大圣力嘉艺术和技术学院合办的计算机程序师、计算机网络及技术支持两个专业,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分别与加拿大圣力嘉艺术和技术学院、卡纳多文理科学院合办的航空旅游(空中乘务)、飞机机电维修等专业。除此之外,其他的合作办学多属非学历的课程进修、培训。若考生难以区分,最好的办法是要学校提供收费标准的批准文号。是学历教育的,一定要有省级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及批准文号;是非学历教育的,收费标准由办学者自定,省物价局不批具体的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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