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规定劳资双方禁签“生死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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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7日16:44 大华网-汕头特区晚报 | ||||||||
据新华社石家庄5月16日电针对一些不法矿主为减少事故赔偿金强迫工人签订“生死状”等违法现象,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刚刚通过的《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明确指出,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免除或减轻因生产事故应对从业人员依法承担责任的协议,从业人员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河北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有关负责人说,新通过的条例特别强调,生产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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