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严禁公车参与操办婚事 群众可举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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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7日19:44 新华网 | ||||||||
对司机:党员给予党纪处分,非党员给予行政处分,临时工一律辞退 对公车:予以封存,情节轻微3个月后解封,情节严重半年后解封 对用车人:除每辆收缴500—1000元使用费外,给予党政纪处分
对婚事大操大办、动用公车责任人: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 对单位负责人:依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追究责任 一直以来,公车参与婚丧嫁娶事宜的不正之风总是屡禁不止,严重破坏了党风政风。今日,记者从山西省“三项治理”办获悉,太原市纪委、监委和“三项治理”办向这种现象击出重拳,于5月9日下发了《关于对公车参与操办婚事违规处理的通知》,对司机擅自运用公车参与婚事活动的,除收缴500元至1000元的车辆使用费外,是党员的,给予党纪处分;不是党员的,给予行政处分;是临时工的,则一律辞退。 除对司机进行严处外,对参与的公车及使用公车的责任人等均有相应的处理办法。凡操办婚事动用的公车,一经查实,将予以封存,情节轻微的3个月后解封,情节严重的半年后解封。对操办婚事使用公车的当事人,除按动用公车的数量每辆收缴500-1000元车辆使用费外,一律给予党政纪处分;对婚事大操大办、动用公车的责任人,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对单位负责人,依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追究责任。 太原市纪委、监委和“三项治理”办还公布了举报网址:www.bzlb.gov.cn,举报电话:3534151、3586063、4060605。(刘宇)(责任编辑:宗爱强)(来源:山西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