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干事否认40万贪污指控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8日01:36 京华时报 | ||||||||
作者: 郭晓明来源: 称领导提钱虽不走账但不能不给 本报讯(记者郭晓明)大众文艺出版社社务办公室干事庞巍在管理出版社社长基金期间,社长基金出现了48.7万余元的账目亏空,公诉机关指控这笔钱被庞巍贪污。昨天,在东
庞巍当庭表示,不是所有的账目都履行相应手续,比如一些“给领导的钱”。“对方是领导,我不能不给。”她交代,除了自己拿走了8万多元,其余近40万元都被一名社领导提走了。但她无法提供证据证明自己的说法。 对此,公诉人和辩护人展开了激烈的辩论。公诉人认为,作为管理人员的庞巍不但对社领导提款没有任何账目证明,而且在银行账目上做假,承认自己贪污。所有证据已形成链条,可以证明庞巍贪污。但辩护人认为现有的直接证据不足,可以认定她贪污8万元,而不能认定为48万元。 法庭昨天没有当庭宣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