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青海发生禽流感疫情专题 > 正文

广州截获越南禽流感鸭鹅蛋 已被紧急封存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8日01:55 信息时报

  昨日,广东检验检疫局向外界公布,近日从越南航班旅客所携带行李中截获45枚鸭、鹅蛋,并在其中检测出禽流感病毒,经国家禽流感参考实验室的鉴定,最终确定被截获的鸭和鹅蛋均带有高致病性禽流感H5N1病毒。据悉,这是继2003年底东南亚部分国家出现禽流感疫情以来,国内首次在旅检口岸从来自疫区航班旅客携带物中,也是从所有入境航班旅客携带物中首次检出禽流感病毒。

  紧急封存高风险感染产品

  4月28日,广州机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疫人员带着检疫犬执勤搜查时,检疫犬从来自越南CZ368航班和VN916航班的旅客行李中嗅到可疑物品,经进一步检查发现是5枚鸡蛋、5枚鸭蛋、5枚鹅蛋和30枚鸭胚。由于截获的应检物属于高风险感染的动物产品,又来自高致病性禽流感疫区,现场工作人员快速反应,将截获的应检物严格按程序封样后送往广州局动检实验室检验,并对旅检现场及时进行了消毒处理。

  4月29日,广州局动检实验室对样品进行处理。由于大部份鸭胚已死亡,个别胚蛋出现破裂,胚蛋表面附有多量粪便、绒毛等污染物。实验室分别对胚蛋和表面污染物多点采样,用禽流感病毒通用型荧光RT-PCR方法进行检测。除鸡蛋样品检测阴性外,其他样品检测结果均呈强阳性反应。

  鉴定确为H5N1病毒

  4月30日和5月1日,检测人员两次采用禽流感病毒H5亚型荧光RT-PCR方法对样品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显示,越南旅客携带的鸭蛋和鹅蛋带有禽流感H5亚型病毒。

  5月11日,广东检验检疫局将3份样品(均为蛋表面冲洗物)送国家禽流感参考实验室作进一步鉴定,最终确定,被截获的鸭和鹅蛋均带有高致病性禽流感H5N1病毒。

  据广东检验检疫专家介绍,H5N1病毒对鸡胚致死时间短,毒力强,对禽类具有较强的致死性,死亡率可达100%。越南发生的禽流感H5N1病毒株具有一定的特殊性。从2003年底该国发生H5N1禽流感以来,至今已扑杀4000多万只家禽,占该国家禽产量的16.8%。期间已有44人确认感染禽流感H5N1阳性,其中32人死亡。该病毒一旦传染我国,将会对我国人民的身体健康造成严重威胁,给养禽业致以毁灭性打击。

  检疫犬功劳大过X光机

  广东检验检疫局局长仲德昌介绍,自2003年年底东南亚部分国家出现禽流感疫情以来,该局充分利用近期检疫犬的研究成果,逐步形成了广东口岸特别是广州机场口岸极具特色的“人、机、犬”三位一体的查验体系,检疫犬作为旅检现场查验的辅助设备,越来越发挥出其重要作用,既弥补了人工抽查几率较低的缺陷,也避免了X光机查验所无法检出的问题。

  记者从广州机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了解到,为防止旅客携带禁止物品入境,广州市检验检疫部门专门在机场出港处设有四只检疫犬。这些检疫犬经过严格的培训,初级训练培养与人的亲和力、对训练员命令的服从性。然后是科目训练,比如,培训它对水果、肉类、禽类等的嗅觉能力,这种嗅觉灵敏度要求极高,即使是水果与果汁、果冻等味道相近的食品也要求准确区分。此外,还要接受为期一个月的岗前见习,全部合格后才可以正式上岗。

  目前,我国有检疫犬上岗的机场只有北京和广州。广州率先在国内使用体形乖巧惹人喜爱的比格犬作为检疫犬,它机警敏捷、温驯可爱,外形上与卡通狗“史努比”相像,在执行任务时不会引起旅客的惊慌与反感。

  背景资料

  越南近两年已有32人死于禽流感

  H5N1病毒于1997年首次在香港发现,致病力极高的H5N1病毒禽流感于2003年底和2004年初在7个东亚和东南亚国家以及中国部分省区暴发,在泰国和越南更造成生命损失,涉及地域之广前所未见。2004年已导致越南和泰国24个人死亡,至今越南已有32人死于禽流感。

  H5N1与普通流感不同,它不能在人群间传播。但有关研究显示,虽然至今H5N1病毒还不容易经由家禽感染人,也无确切证据证明病毒可以在人与人之间传播,但是面对H5N1病毒持续和广泛的传播,无疑会增加病毒通过基因排列或者跟人类甲类流感病毒重配的机会,这种突变迅速的病毒随时都有可能获得传染给其他物种的能力,这样人与人之间传播的可能性也就会增加。

  H5N1病毒经传播演变,已成为东亚和东南亚地区的风土病,并有可能威胁全球公众与家禽健康,各国都需要高度重视,有效防范。 本版撰文 时报记者 魏丽娜 通讯员 陈滟 王彭军

  相关专题:青海发生禽流感疫情


 【评论】【收藏此页】【 】【多种方式看新闻】【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缤 纷 专 题
非常阿杜
非常阿杜精彩铃声
Beyond
Beyond激情酷铃
图铃狂搜:
更多专题 缤纷俱乐部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