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公安机关今天上午集中受理信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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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8日03:33 金羊网-新快报 | ||||||||
时间: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 地点:中山三路英雄广场 新快报讯 (记者 尹来 通讯员 阮杨) 今天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广州市公安机关将在中山三路英雄广场举行集中处理群众信访问题咨询活动。届时,广州市公安局、东山区公安分局负责人及相关业务部门工作人员将现场听取广大市民对公安工作的建议,解答对公安业务的咨询,并受理群众信访。
据悉,这次咨询活动将拉开广州市公安机关贯彻《信访条例》,集中处理群众信访问题活动的序幕。而整个处理群众信访问题活动将持续四个月之久。记者从广州市公安局新闻办公室了解到,该活动将分三个阶段进行,最终,广州警方将力求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依法解决市民所反映的各种信访问题。同时,全市各区公安分局、县级市公安局也会在本辖区内举办相应的咨询活动。 据新华社消息称,自5月18日起到9月底,全国公安机关将敞开大门,由各级公安机关的主要负责同志特别是县(市、区)、地(市)公安机关一把手在公开场所面对面地接待信访群众,集中处理群众信访问题。 记者了解到,公安机关这次全国范围内集中处理群众信访问题的目标是,“人人受到局长接待,件件得到依法处理”。集中处理工作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从5月18日至7月17日,用2个月时间,由县(市、区)公安局长在公开场所面对面地接待属于本级公安机关管辖的信访事项,并由县(市、区)公安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别负责,逐案进行调查处理。第二阶段是从7月18日至8月17日,用1个月时间,由地(市)公安局长接待处理属于本级公安机关管辖的信访事项;信访人对县级公安机关作出的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不服并提出复查请求的,地(市)公安机关要对这一信访事项进行复查。第三阶段是从8月18日至9月6日,用20天时间,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主要负责同志接待处理属于本级公安机关管辖的信访事项;信访人对地市级公安机关作出的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不服并提出复查、复核请求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要对该信访事项进行复查、复核。在此基础上,公安部将认真接待处理属于公安部管辖的信访事项。 相关专题:全国公安局长集中接待信访群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