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公安实行信访案件责任倒查制 70民警受处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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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8日03:51 东北新闻网 | ||||||||
今后,民警因为执法不公、执法不当造成上访案件,最重将受到辞退、开除的责任追究,甚至还要追究其刑事责任。辽宁省公安厅纪委书记白月先昨日这样表示。 已于5月1日开始实行的《辽宁省公安机关信访案件责任追究规定》要求,引发信访案件的滥用职权、不正确履行职责以及违法、违纪、违规办案等10种情形,要进行责任倒查;引发信访问题的责任人,也将受到行政处分、党纪政纪处分等处分和处罚。
事实上,因为对信访问题负有责任,今年辽宁省公安机关已经有70名民警及领导干部被追究了责任。今年1月份至3月份,辽宁省公安机关开展了一次信访案件责任倒查活动,全省派出了15个督察组,对省公安厅确定的52起涉法信访案件进行集中督察,共发现存在执法过错、不履行职责、违法违纪等需要追究责任的案件31起,涉及民警103人。最后确定,70名民警及领导干部对相应案件负有责任。 在70人中,有1人被行政撤职、1人被行政降级、9人被行政记过、34人被行政警告、2人被免职,23人和3个单位被通报批评。这一结果随后通过电视电话的形式在全省通报,在全省公安机关和广大民警中引起了强烈反响。 “我们就是要让民警思想上有压力,让他们觉得执法为民光荣、引发上访可耻!”白月先最后说。( 辽沈晚报 靳室绂)[编辑:钱文胜](来源:东北新闻网) 相关专题:全国公安局长集中接待信访群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