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出台措施促闽台农业合作和台农产品登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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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8日08:28 新华网 | ||||||||
新华网福州5月17日电(记者王凡凡)据17日召开的福建检验检疫局新闻发布会透露,该局近期将推出五条新措施促进闽台农业合作和台湾农产品到大陆销售。这五条措施分别是: 服务闽台农业合作项目,引进台湾优质种苗。为福州、漳州海峡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提供优质高效的技术、信息等服务,积极跟踪有关项目的引进和发展。对从台湾引进的植
帮扶台资企业跨越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主动帮助台资企业建立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检测体系和标准体系,积极推行ISO9000、HACCP等相关认证,及时向企业通报国外新的技术性贸易壁垒,提供国外法规、标准的咨询服务。 提前介入,主动服务闽台经贸往来。积极服务海峡两岸(福建漳州)花卉博览会、海峡两岸(福州)博览会、福州商品金门博览会等大型经贸活动,将有关检验检疫法律法规要求提前详细告知相关部门。今年“5.18”福州海交会、商交会期间,将再次推出设立绿色通道、在马尾口岸设立台湾农产品专用检验检疫仓库等六条服务措施。严防疫情疫病传入传出。针对目前闽台农业合作交流日益频繁、对台引种形式多样的特点,以入境口岸检疫和种苗种植地监管监测为重点,加强从台湾引进种苗的检疫监管。同时,与海关、边防、工商、畜牧兽医局等部门密切配合,严厉打击动植物及其产品的走私,严防疫病疫情传入。 近年来,福建检验检疫局已先后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服务闽台农业合作。据悉,日前,国家质检总局已批复同意,在第七届海峡两岸经贸交易会期间,将参展台湾农产品的检疫审批,参加展销的预包装食品、化妆品的标签审核,临时委托福建检验检疫局办理,并允许不涉及敏感政治问题的中性包装农产品及其加工品(包括化妆品),经检验检疫合格的,准予销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