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教育改革中高招生 分数不再是唯一录取标准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8日08:36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 ||||||||
荆楚网消息(湖北日报) 记者王晶、特约记者梁炜报道:昨日从省教育厅获悉,《湖北省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区2005年初中毕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试行)》已下发各地,全省13个课改实验区今年的中考和高中招生将遵照此意见执行。 《实施意见》称,初中毕业考试和高中招生制度改革要改变以升学考试科目分数简单相加作为唯一录取标准的做法,力求在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综合素质评价、高中招生录
此次改革中,学生考试科目减少,难度降低,考试成绩以等级方式呈现;国家教育方针规定的德智体美诸方面纳入评价体系,对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并将评价结果作为初中毕业和高中招生的主要依据;高中招生改变分数划线,以分取人的做法,实行综合评价,择优招生、名额分配招生、推荐招生和网上招生等多种招生方式;改变等额投档,等额录取的做法,实行差额投档,择优录取。隰B2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