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部署监狱劳教执法专项整改活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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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8日11:15 云南日报 | ||||||||
新华社北京5月17日电(记者顾瑞珍)监狱劳教机关严格、公正的执法是司法公正的一个重要方面,也是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具体体现。司法部17日对全国监狱劳教系统开展专项整改活动进行部署。 据了解,这次专项整改活动的着眼点,在于大力加强执法工作的基础环节,规范各个执法岗位的执法行为,减少随意执法和滥用执法权的空隙和漏洞,把防止执法腐败的“关口
据介绍,这次专项整改活动主要有四个重点: 一是规范执法行为。规范办理加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加减教期、提前解教、所外就医、所外执行、离监(所)探亲以及禁闭、严管、戒具使用等执法环节;规范对罪犯劳教人员日常考核、立功(记功)呈报、安排会见通信、服刑(劳教)场所调动、工种安排等管理环节;建立和规范监狱劳教系统内部的执法工作程序和执法责任制,完善执法监督制约机制。 二是落实“三个杜绝”。要杜绝打骂、体罚、污辱、虐待罪犯和劳教人员的现象,杜绝罪犯劳教人员超时超体力劳动现象,杜绝监狱劳教所乱收费现象,切实保障罪犯和劳教人员的合法权益,有效遏制和消除各种不文明执法的现象。把“三个杜绝”作为监狱劳教所文明执法的基本要求,有利于端正监狱劳教机关执法指导思想,有利于维护罪犯、劳教人员的合法权益,有利于更加规范监狱劳教所的管理。一定要采取有力措施,努力将“三个杜绝”落到实处。 三是加强监所管理。要整改和规范监狱劳教所干警在门卫、内看守、警戒、护卫等工作岗位和罪犯劳教人员劳动、学习、生活三大现场的管理工作,纠正管理制度不落实,管理松懈,工作脱岗等问题;严格规范对罪犯、劳教人员的日常管理,坚持警察直接管理制度。 四是推行狱(所)务公开。要继续全面推行狱(所)务公开制度,将罪犯、劳教人员的权利、义务和监狱劳教所的有关执法活动向罪犯、劳教人员及其家属公开。完善举报箱、举报电话制度,继续推行监狱长(劳教所长)接待日和执法监督员制度,使监狱和劳教所的执法行为置于执法监督机关、上级机关,罪犯、劳教人员及其亲属和社会的监督之下,使监所的执法活动真正成为“阳光工程”。 司法部要求,对执法不公、不严、不作为的违法违纪行为,要查清事实,严肃追究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