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黑帮老大昨受审(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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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8日11:45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 ||||||||||
陈毅锋咆哮公堂 昨天上午10时,“冠丰华”涉黑案正式开审。由于被告人数众多,足足坐了两排长条凳。在25名被告人中,24人都穿着灰色囚服,坐在前排中央、穿着红色囚服的中年男子,就是本案的第一被告人,曾经风光一时的“黑老大”陈毅锋。 陈毅锋在法庭上一会儿辩说自己是正当的生意人,曾经为社会作出了很多贡献,一会儿又称自己曾遭刑讯逼供,所作供述是不真实的。后来在法庭上大声咆哮:“你们干脆直接把我拉出去枪毙算了!”,鉴于其情绪严重失控,法警将其带离法庭。 起诉书宣读1小时 公诉人花了一个多小时时间宣读长达24页的起诉书,指控以“黑老大”陈毅锋为首的25名被告人在10余年间犯下的累累罪行,涉及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非法经营,妨害公务,聚众冲击国家机关,故意伤害,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窝藏包庇等多项罪名。 据起诉书显示,自1993年以来,陈毅锋先后纠集朱业玲、卢红娇等人,在罗湖区一带逐步形成了以招保安员、消防员的方式扩大势力,结构稳定、人数众多、分工明确、控制严密的犯罪组织。该组织以“冠丰华集团公司”为名,以成立的深圳市义嘉易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市冠丰华贸易有限公司为依托,通过违法搭建、寻衅滋事强占公私财物、非法经营、偷税等违法犯罪活动或其他非法手段获取经济利益,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该组织对其成员采取集中住宿、统一训练等控制方式,并配发水管、消防斧、灭火器、东洋刀等凶器,在陈毅锋等人领导、指使、授意下,长期在其强占、非法经营的区域内及周边采用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为非作恶,欺压群众,并通过暴力抗法、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对抗国家的法律管理秩序,形成非法控制地域,在深圳造成恶劣影响。 据悉,此案审理还将持续数日。 新闻人物 从“慈善家”到黑帮大佬 陈毅峰,今年46岁,广东罗定市人。1993年任深圳冠丰华集团董事长。2004年5月被捕。 该案一名辩护律师搜集了有关陈毅锋的“扶贫报道”和“黑势力报道”,惊奇地发现对于陈毅锋的“善”与“恶”的报道都高达上百页,几乎持平。 陈毅锋对家乡的扶贫开始于1995年,到了1996年,陈毅锋对家乡的扶贫开始规模化,1997年10月,陈毅锋获得了中国扶贫基金会颁发的“功在千秋,扶贫济困”的巨幅奖状。之后,陈先后获取了“全国十大扶贫状元”、“广东省政协委员”等头衔。 2004年4月9日,当陈毅锋在广州白云山被警方抓获,昔日“扶贫状元”的光彩逐渐褪去,有媒体的报道称,“这标志着中国内地最大、横行时间最长、危害社会极大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的彻底覆灭。” 陈毅峰的口头禅是“有事不怕事”。翻阅“冠丰华”内部资料,“有事不怕事”这句话甚至写进了公司章程。据侦查,这几年打过人的“有功”保安大多数已被提拔到集团的经理等高层领导位置上重用了。 该集团还有个不成文的规矩:凡因打人后进过派出所的,出来后由集团发给数目不等的红包;凡因打人被派出所留置的,发给金牌或金项链;因打人被派出所治安拘留的,由老总亲自慰问,并发给5000元奖金!为了激励手下保安员,每次强占行动、暴力抗法或为公司利益而殴斗的保安员及员工,陈毅锋都会论功行赏。《深圳商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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