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升学陷阱骗家长135万 招生骗子被判刑14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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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8日12:01 大华网-汕头都市报 | ||||||||
本报综合消息17日上午,北京市一中院对一起以承诺办理高等学校入学手续为名诈骗他人钱款的案件作出一审判决,共骗取钱款135万元的张华以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30万。 只有初中文化程度的张华是原华夏远景(北京)教育研究院法定代表人,今年28岁。她于2002年9月至2003年9月间,谎称能够办理各类大专院校的入学手续,在为他人办理就读
通过对类似案件的分析,主审法官介绍说,高考诈骗往往利用家长急于让孩子入学的迫切心情,制造虚假身份骗取信任,并利用个别不正当渠道升入大学的所谓成功事例为其骗局设托,广大考生家长一定要提高警惕,谨防上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