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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转让城市污水处理经营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8日12:15 扬子晚报

  连云港电 5月16日,连云港市举行城市污水处理项目特许经营权转让签约仪式,新加坡金迪国际有限公司和香港东兆国际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出资1.4亿元成为“新东家”。这是继该市燃气公司、自来水公司股权成功转让后的又一个公用行业市场化举措。

  据了解,此次转让对正在运营使用的大浦污水处理厂和在建的墟沟污水处理厂采取“捆绑”销售的方式,对社会公开招标选择经营和投资方。成功签约后,大浦污水处理厂采用
“移交—运营—移交”的模式:转让25年特许经营权,期满后投资商返还经营权,转让资金将用于其他建设项目;而墟沟污水处理厂采用“建设—经营—转让”的模式:通过投资方投资建设,建成后投资方拥有25年经营权,再由政府无偿收回。(王佩杰)(新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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