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级接待日”,坚持完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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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8日12:51 今晚报 | ||||||||
本报讯(通讯员李清琳)今天起,按照国家公安部统一部署,本市各公安分局以及市公安局部分直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公开接待信访群众,集中处理群众信访问题。 据市公安局负责同志上午介绍,在此次全国公安机关开展的集中处理群众信访问题活动中,天津公安机关将继续坚持和完善“四级接待日”制度,认真组织好集中“大接访”活动,严格按照国务院新修订的信访条例有关规定,依法处理涉及公安机关职权范围内的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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