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6项要求提高城市商业银行防风险能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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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8日13:22 中国广播网 | ||||||||
中广网北京5月18日消息(记者边琪、实习记者郝景哲)记者今天从中国银监会了解到,银监会日前就防范案件风险、提高高管人员的风险控制意识和能力等内容,对全国113家城市商业银行高管人员进行了系统专门的培训,并就案件专项治理做了具体部署。 中国银监会副主席唐双宁指出,由于城市商业银行组建基础差,抵抗风险能力弱,监管部门一直很重视其案件风险防范工作,尤其是近年来,银监会采取了多种措施督导城市商
唐双宁要求,各城市商业银行要深刻领会国务院领导同志的批示精神,增强案件查防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高度重视案件专项治理工作。一是要加大对各级机构、案件高发岗位的内部稽核检查和处理力度;二是要加强对从业人员职业操守的教育和培训,提高全员严格执行制度的自觉性;三是要加强制度建设,堵塞漏洞,严格执行各项制度,杜绝案件发生;四是要实行严格的问责制,对发案单位必须在查清案件的基础上,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损失严重的还必须逐级追究上级行领导的责任。 唐双宁强调,为控制风险,满足资本充足率的要求,各行必须转变对分支机构的激励约束和考核机制,引入经济资本理念,建立对业务扩展的硬性约束,全面实施并逐步完善以经济资本为核心、以效益为目标、以质量为基础的内部评价考核制度。对于忽视资本占用成本、盲目扩张不计风险的分支机构要采取相应惩处措施。来源:中国广播网责编:章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