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环保局结帮受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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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8日14:10 新民晚报 | ||||||||
涉案正副局长均被判刑 据新华社杭州今日电(张萨德傅丕毅)浙江省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对该市环保局局领导受贿案公开宣判,湖州市环保局局长、副局长分别因受贿罪被判处7年和10年有期徒刑。
2005年3月下旬,湖州市检察机关在该市环保系统一举破获了一起现职领导干部受贿案。 根据湖州市检察院侦查、起诉并经法院确认,湖州市环保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安健,副局长苏月来从1998年到2005年春节期间,利用主管、分管环保测评项目审批以及人事安排等工作的职务之便,在该局所属的全民事业单位——湖州市环境科学研究所转制前后,非法收受转制前的所长乔某和转制后的法定代表人沈某送给的现金,王安健收受16万余元,苏月来收受10万余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