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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成特大传销案审结 三被告被判刑罚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8日16:00 温州新闻网

  温州新闻网5月18日消息:涉及文成县10余个乡镇300多名农民、涉案金额高达700多万元的特大传销案日前审结。文成县人民法院作出初审判决,被告人刘金法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罚金10万元;叶克富、叶丹父女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3年,并各处罚金5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2002年9月,被告人刘金法受妻妹文红霞(另案处理)的唆使,流窜广西来宾县,以“连锁销售”为名从事非法传销活动,通过发展下线,从下线所缴纳的“申购
费”中提取回扣来牟取暴利。为获取高额回报,刘金法于2003年2月将女儿刘霞飞(另案处理)叫至广西来宾,共同进行犯罪活动。2003年7月,刘金法与文红霞等人一起,将所谓的“深圳文彬贸易有限公司”转移到云南省曲靖市,更名为“新加坡振华集团有限公司”,继续进行犯罪活动。

  被告人叶丹是另一位被告人叶克富的女儿。2003年4月、5月,在刘氏父女的唆使下,叶丹、叶克富先后被发展为刘金法的下线,并参与非法传销活动,以同样的手法牟取暴利。据文成县检察机关透露,短短两年间,刘金法等人就发展了该县10余个乡镇300多人为其下线,涉案金额700余万元。(温州日报记者黄还春 通讯员 周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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