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警察半夜入室行凶邻居用暗号悄悄报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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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8日16:00 北京晚报 | ||||||||
本报讯(记者杨昌平)今天上午,假冒警察身份在半夜闯入民宅杀人的王永宝被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王永宝一直纳闷他的罪行为何败露得那么快,而这要归功于被害人的一名邻居,该邻居发现情况有异常后悄悄用暗号通知朋友报了警。 今年23岁的王永宝在2002年9月就因偷窃被行政拘留15天,但他并未从中吸取教训。去年11月2日零时许,王永宝携带刀子等作案工具,到石景山区北辛安串心店一平房内,对租
王永宝没料到,虽然已是深更半夜,但石某的邻居马某还未休息。当王永宝敲石某的房门说是警察查夜时,马某就已听见,石某一打开房门就“啊”地一声惨叫,马某心想一定是进去坏人了,他没敢出声就反复拨打朋友的手机,接通后马上挂断以示意朋友报警。马某与朋友曾经约定,如果半夜给对方打电话时不说话就说明出事了,对方就赶紧报警。他朋友按事先约定立即打110报警。这期间,马某听见石某屋里有打斗的声音以及石某的求饶声和喊救命的声音。十余分钟后警方赶到,他告诉警察石某出事了。 市一中院审理后认为,王永宝深夜入室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一中院判处王永宝死刑,并赔偿石某家属29万余元。 网络编辑:陈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