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岸两“巨头” 携手“大通关”(组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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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8日16:26 中国广播网 | ||||||||||||||
海关和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是口岸重要的两家执法部门。这几年,大连海关和辽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在加强口岸通关信息化工程建设、整合关检部门信息和技术资源,实现优势互补、紧密配合、协同把关,提升口岸通关效率方面,进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和合作,并取得了一些成效。随着我国进一步对外开放和中央关于东北振兴战略部署的深入实施,东北腹地对口岸通关的要求越来越高,为了适应这种新形势,大连海关和辽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打破部门之间的旧有观念,积极主动协商,在更广泛范围达成了合作协议。合作协议的内容包括,双方将积极支持和推进口岸电子执法系统建设,应用和推广电子通关(通关单电脑联网核查)、原产地证、“一单两报”(一次录入,分别申报)、物流信息、统计信息等信息交换,实现信息共享;建立关检配合、协同执法机制;加强业务交流与合作,增进相互了解等。 根据这个协议,大连海关和辽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还要从三个方面加强合作:一是以进境废物原料进口监管为试点,建立进境货物联合查验制度,通过指定进境废物原料联合查验场地,对进口集装箱装载进境废物原料共同拆箱检验,实现一次性开箱、一次性查验;二是双方建立出入境旅检现场工作和国际快件监管方面的配合,总结经验,推广在口岸旅检通道和快件监管现场的X光机“一机两屏”应用;三是海关在旅客携带货物、物品查验中,将旅客主动申报或者海关查获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将及时移交检验检疫机构处理。检验检疫机构在旅客携带货物、物品查验中,将查验的属海关监管的货物、物品及时移交海关处理。 大连海关和辽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还将建立关检合作联席会议制度、实行关检合作协调工作例会制度、指定具体协调责任部门兼日常办事机构、设立关检合作专题工作组等工作制度。多方面密切合作,提高通关效率,更好地为国家对外开放和经济建设服务。来源:中国广播网责编:靖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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