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电力建设工程质监中心社会效益显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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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8日16:28 中国电力新闻网 | ||||||||
本网讯 5月16日,记者从有关方面获悉,截止目前,由甘肃省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实施质量监督的连 城电厂二期工程、古城水电站等电源项目和807公里的6回330千伏输电线路、1680兆伏安的5座新建扩建变电站等 送变电工程,全部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益。
甘肃省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是一家由省政府授权,对甘肃范围内的电力建设工程进行质量监督的执法机构。 在具体工作中,他们严格按照国家制订的工程质量管理方针和质量监督政策及国网公司出台的相关规定,对接受监督的电力工 程实行申报注册,及时编制质监方案,采用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座谈询问、现场查看、抽查实例等方式,检查建设、监理、 设计、施工等单位的工程管理机构设置、管理人员配置工作责任落实等情况,遵照“首检、巡检和竣工验收”的方法,对工程 实体进行质量监督。并且根据电力工程建设的需要,运用自身的信息优势和技术优势,设置“专家签疑”程序,为各参建方提 供质量信息,解决技术难题。利用当面交流、传递资料等形式,积极宣传国家电力工程质量监督的具体规定和管理办法,为我 省电力建设工程营造了良好的质监氛围。 据统计,由甘肃省电建工程质监中心站实施质量监督的工程中,有19个项目获得省优质工程奖;6个项目获得甘肃 省建设工程“飞天奖”;1个项目荣获国家建筑工程“鲁班奖”。(丁益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