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任兰州市副市长期间四年受贿300万元 杨在溪今受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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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8日16:31 大华网-汕头特区晚报 | ||||||||
本报讯据《兰州晨报》报道:甘肃省兰州市原副市长杨在溪5月18日在武威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在担任兰州市副市长期间,四年受贿达300万元。 杨在溪的女儿在英国留学期间,费用之巨,非一般工薪阶层能够负担。不过,身为副市长的杨在溪自然不必发愁,有的是买单人。但杨在溪有时还是感到手头有点紧,2004年春节前,杨在溪一个电话打给了查某。查某当时是兰州公交第八分公司经理。查某一点就通,
据了解,从2000年至2004年,杨在溪利用担任兰州市副市长的职务便利,前后受贿193万元人民币、9.3万美元、5万港币、金条12根,共计约合人民币300万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