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部称建设用地审查将优先考虑中低价房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8日16:46 温州新闻网 | ||||||||
中新社北京五月十七日电 (记者赵胜玉)记者今天从国土资源部获悉,为调控供地结构,遏制虚高房价,国土资源部建设用地审查报批优先考虑中低价位商品房。 据悉,经国土资源部审查报批,国务院已于日前批准了第一批通过土地市场治理整顿验收省份的城市建设用地,共计批准十一个城市的建设用地一千四百九十五点四公顷。其中,批准西宁、西安、锦州、哈尔滨、抚顺、沈阳、牡丹江、贵阳等八个城市普通商品住宅用
国土资源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措施,适当增加中低价位普通商品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供应量的精神,及时审查并报请国务院批准了上述城市的普通商品住宅用地,为这些城市中低价位普通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提供用地保障,有利于解决城市中低收入家庭改善住房条件的问题。 据悉,国土资源部还将根据国务院精神和七部委下发的《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的意见》,继续加大土地供应调控力度,在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的前提下,城市建设用地的审查报批,优先考虑中低价位普通商品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的需要。同时,加快城市存量建设用地的清理,挖掘土地供应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