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严格保护水环境 饮用水源地水质年内九成五达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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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8日18:21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本报讯昨日,全国人大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组在穗听取广东省水环境保护情况汇报。对于现行《水污染防治法》,省有关部门建议进行修改,加大惩罚力度。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蒋正华、环资委副主任委员朱育理,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黄丽满、副主任陈坚出席,副省长许德立作汇报。
据介绍,为打击破坏水环境的违法行为,广东将加快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的建设,争取在2006年建成全省重点污染源监控网络。全省饮用水源地的水质达标率,力争由2002年的83.8%提高到今年的95%以上,设市的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由2002年的21.15%提高到今年的45%。 调研中,有关方面反映:《水污染防治法》已实施廿多年,很多条款已不适应当前的水污染防治现状,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现行法律。据悉,目前对于擅自拆除、闲置水污染防治设施,以及排放污水超标的,最高只能罚款10万元,但对于一些排污大户来说,闲置一天防治污染设施,就可节省几万元。即使有的规定按比例确定罚款,但比例仍太低,因此建议加大惩罚力度。 另悉,目前广东省政府正进行调研,结合实际提出饮用水源保护和水污染防治措施和监管机制,以便尽快制定《广东省饮用水源水质保护条例》。(任宣 曾璇) (日京/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