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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风华”案在深圳开审 陈毅锋及其团伙成员被诉29宗罪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8日18:47 金羊网-羊城晚报

  本报深圳讯曾有着全国十大扶贫状元和广东省、深圳市政协委员等数十项金色光环的陈毅锋,率领麾下24名干将,站在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的被告席上,接受公诉机关的长达24页起诉书上的29项罪名的指控,数年前,以陈毅锋为首的“冠风华”公司,盘踞在深圳市的繁华闹市东门一带,采取抢占地盘、非法敛财、欺行霸市等形式非法敛财1.6亿元之多。昨天上午,以董事长陈毅锋为首的25名被告人共被指控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经营罪,妨害公务罪,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故意伤害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窝藏罪和
包庇罪等罪名。

  检察机关指控称,陈毅锋犯罪团伙从1993年开始组建,陈毅锋、朱业玲、梁耀榕三人组成“金三角”领导集团,张伟健、陈天德、卢红娇、廖圣伟、李献格、余江6人为干将,胡步胜等20余人为主要成员,以招保安员、消防员的方式扩大势力,在罗湖区一带以深圳东门大世界为主要据点,抢占地盘、非法敛财、欺行霸市,逐渐形成了结构稳定、人数众多、分工明确、控制严密的犯罪组织。

  陈毅锋等人对下属成员采取集中住宿、统一训练等控制方式,并配发水管、消防斧、灭火器、东洋刀等凶器,在陈毅锋等领导、指使、授意下,长期在其强占、非法经营的区域内及周边采用暴力、威胁或者其它手段,有组织地多次进行寻衅滋事、非法经营、故意伤害、妨害公务、聚众斗殴、聚众冲击国家机关、包庇犯罪分子等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群众,称霸一方,在其强占、非法经营的区域内对抗国家的法律管理秩序,形成国家法制无法触及的非法控制地域,严重破坏了深圳市的社会经济秩序和社会生活秩序,造成恶劣影响。

  检察机关对陈毅锋等人提出29项犯罪指控,其中陈毅锋、朱业玲、梁耀榕组织、领导具有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并在该组织成立后直接实施或者指使、授意他人实施了多项犯罪行为,他们三人系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的首要分子,应对该组织的全部罪行承担责任,据此指控他们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此外还有非法经营罪、妨害公务罪、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故意伤害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窝藏罪和包庇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其他22名被告人也均被指控为黑社会组织的主要骨干或主要成员。目前,此案仍在审理中。(宋毅李占祥)

  (穗风/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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