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下发通知要求做好今年汛期救灾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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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8日19:34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5月18日电 (记者顾瑞珍)我国大部地区即将进入主汛期,部分地区发生了洪涝、风雹和山体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为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维护灾区的社会稳定,民政部近日下发《关于做好今年汛期救灾工作的通知》。 通知要求,认真做好灾情统计、核查和报告工作。各级民政部门要加强与国土资源、水利、农业、气象、地震等部门的信息沟通,做好重大灾害趋势预测。灾害发生后,要在
通知强调,要严格汛期救灾值班制度。在汛期,民政部国家减灾中心实行24小时值班。要确保信息通讯24小时畅通、确保灾害管理信息系统24小时开通、确保中央救灾物资储备库有专人24小时值班、确保负责救灾的有关工作人员随时可以投入应急工作。 通知明确,要规范开展灾害应急救助工作。各级民政部门要高度关注雨情、汛情和灾情,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灾情会商工作,及时做出灾害预警,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灾害发生后,要及时启动救灾应急预案,严格按照民政部发布的《灾害应急救助工作规程》的要求,及时、规范开展救灾工作。 通知还强调,要加强救灾款物的管理。各级民政部门要严格遵照救灾款物管理的有关规定,按照专款专用、重点使用的原则,切实管好、用好救灾款物。各地必须高度重视救灾款物的管理工作,切实把有限的救灾款物用到最需要救助的灾民身上。民政部表示,对挤占、挪用、贪污救灾款物等违规违纪事件,一经发现,要严肃查处,公开处理。(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