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怪怪怪 店铺一简一繁两招牌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8日21:18 四川在线-天府早报

  琴台路上店铺的繁体字招牌旁边挂个简体招牌,市民认为“画蛇添足”,其实这是为用语规范

  早报讯(记者何筝摄影韩杰) 昨(17)日,春熙路、琴台路上,许多店铺突然冒出两个店招,老店招旁多了一个新的简体字“副牌”。就在市民纷纷觉得怪异的时候,琴台路的店招开始接受“国家一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检查,并对此“用语规范新举措”叫好
,店招挂副牌的原因,是因为正招牌“使用了繁体字,与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相关规定有所出入”。

  工作人员:

  不细看不别扭

  琴台路上,80余个副牌静悄悄挂在正牌下角。商家昨日对副牌几乎没有什么抱怨,因为“自己不用花钱”,最重要的是,店招副牌的设计考虑了琴台路仿古特色,与整条街道的风格融为一体。

  但在准备挂副牌之前,反对之声四处都是。因为要迎接检查,据说店招不能使用繁体字,这对古色古香的琴台路来说,的确是尴尬事:繁体字招牌本是品牌,市民早已接受了。

  “为兼顾法律和美观,我们很费了些精神。”琴台路管委会办公室副主任方诗武说,早先商家对制作副牌的意见很大,就怕副牌影响形象,为此,管委会广泛征集意见,请专人设计了四五套副牌方案。“锦官绣”的工作人员这样评价最终定下的这套副牌:古色古香,满是琴台韵味。“不仔细看,也不觉得别扭。”

  市民:

  有点“画蛇添足”

  检查团昨天检查了琴台路店招的简体字副牌,纷纷叫好。今天,春熙路店招也将等待着检查。昨天的春熙路已提前做准备:作为成都的老字号,“龙抄手”简体字副牌也挂在门庭柱子上,长约40厘米,宽约30厘米,白底黑字,3字竖式排列居于正中,四角有少许黑色花纹。放眼望去,“匡威”、“良木缘”、“德仁堂”……一溜的统一副牌。

  “也还简单明了,但总觉得有些别扭。”途经于此的川大学生张敬华说,“副牌与春熙路的整体风格不符,繁体字的店招并没有对人们的生活造成什么不好的影响,相反流露着一种文化底蕴,这样做有点画蛇添足。”

  流沙河:

  这事无法解决

  琴台路上“古琴台”几个字就是著名诗人、书法家流沙河撰写的,老先生对副牌一举既落实了用字规范又体现古文化特征的结果还比较满意,但对检查店招繁体字的做法颇有微词。“这个事情本来就无法解决,法律上并没有说名人名家可以例外啊,相反,如果要认真对待,名人名家还该带个头呢,国家级报纸杂志报头等,都该改过来。”

  新闻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第十四条:招牌、广告用字应当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为基本用语用字;在第十七条,同时补充有“对可以保留或使用繁体字、异体字的规定中,包括了题词和招牌的手书字”这样的文字。

  《成都市社会用字管理暂行规定》:已经简化的繁体字属不规范字,老字号企业、涉外企业的牌匾、名人名家题字以及已注册的商标定型用字等情形,允许使用或保留繁体字、异体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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