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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高收入家庭万元”明显偏低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9日00:26 华夏时报

  国家统计局城调总队质疑盖洛普中国公司

  本报记者江金骐报道“如果将5.1万作为中国中高收入家庭标准,与客观实际肯定不相符”。国家统计局城调总队队长黄朗辉,在昨天接受本报记者专访时说,“中高收入家庭”的标准以5.1万元界定,明显偏低。日前,某媒体转发了盖洛普牗中国牘咨询有限公司的一项调查,说进入中国中高收入家庭的标准,已从原来的年收入3万元增长到了5.1万元,这
些家庭有望成为奢侈品的潜在消费者。

  对“中高家庭收入”的衡量标准,此前国家统计局、国家信息中心曾几次试图讨论、认定,但最后都没有形成。“主要是太敏感了”,黄队长说。

  2000年7月,国家统计局城市社会经济调查总队就曾将高收入现象,作为一个研究课题进行过专门研究,在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浙江、广东、云南、陕西、湖北、辽宁10省市,城调队曾经对9956户收入相对较高的家庭,进行过问卷调查,结果只针对高收入阶层作出了一些分析,而有关中高收入家庭的标准,却始终无法界定。“这在多数发达国家也没有一个明确的标准,在发展中的中国,要想准确界定就更困难了”,他说,中国是一个典型的城乡二元社会,受复杂的国情、千差万别的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再加上部分家庭收入的非稳定因素等影响,要想在中国形而上地定制出类似标准,几乎就没有说服力。

  为证明自己的观点,黄队长将5.1万元进行分解说,譬如在城市,普通的三口之家,若家庭总收入以5.1万元计算,人均不足2万,这能称“中高收入”么?相反,在偏远乡镇的三口之家,总收入如果能够达到这个数,“那确实很不容易”。所以,“这个数据,对城市家庭来说偏低,但对农村家庭来说,实现起来或许又很困难”。黄队长说,“一个不很可靠的标准,不利于统计分析”。

  话锋一转,黄队长说:“不制定标准,并不意味着要抵制相关的问题研究。”黄解释说,统计学家或研究人士,可以对这样的问题发表民间看法。“但是,出示结果仍然要慎重,我们更不会轻易采纳。”

  据悉,尽管社会各界对我国中高收入家庭的界定标准以及达到中高收入的家庭规模,仍然莫衷一是,“但目前有两点是必须肯定的”,黄朗辉说,这个家庭一般应该拥有稳定的收入和相当可观的银行存款,有能力自己养房养车,享受比较舒适的生活。当然,对国际商家而言,另一点或许更为重要,那就是“中国的中高收入家庭数量,肯定是在快速地增长和扩大之中”。(来源:华夏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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