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河太湖流域明年持证排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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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9日02:29 东方早报 | ||||||||
淮河和太湖流域水污染的防治工作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环保总局有关负责人昨天表示,环保总局决定在淮河和太湖流域全面推行排放水污染物许可证制度,要求2006年前所有排污单位必须持证排污。 据介绍,这次发证的具体工作分两个阶段实施:2005年完成淮河太湖流域内所有已进行排污申报的5372家排污单位的总量核定和排污许可证的核发工作;2006年前实现所有排污
这位负责人说,选择淮河和太湖流域推行排污许可证制度,是因为这两个流域水污染防治是我国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重中之重;两流域许可证制度早在1988年就进行了试点,有较为成熟的经验,与排污许可证配套的环境管理基础工作较为扎实,环保总局还出台了《淮河和太湖流域排放重点水污染物许可证管理办法(试行)》。 据悉,在这两个流域取得成熟的经验后,排污许可证制度还将向全国推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