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从轻处罚张宗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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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9日02:31 东方早报 | ||||||||
原中共重庆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张宗海因受贿罪,昨天被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徒刑15年。此次判决在远离重庆千里之外的天津进行。 张宗海被从轻处罚 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管辖,受理并公开开庭审理了该案。
但在当时,张宗海的受贿并未被发觉,反而得到了提升。2002年5月,他由黔江区委书记升任为重庆市委常委兼宣传部长,官居副省。 案发后,上述赃款和非法收益被依法收缴。法院鉴于张宗海到案后能如实供述受贿犯罪事实,协助追回全部赃款和非法收益款,认罪态度好,并积极检举他人,依法可以酌定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官员信仰迷失”的典型 尽管曾为副省级干部的张宗海是近年来重庆涉及经济犯罪而落马的最高级别官员,但这一判决在当地并未掀起太大的波澜。一名当地人士告诉记者,张的落马“是很早以前的事情了”。 此前有报道称,张宗海落马主要是由于前往澳门豪赌。张宗海还多次与前重庆市广电局长张小川挪用公款到澳门赌钱。他们共动用2亿多元公款,在葡京赌场贵宾厅一掷千金,共输掉1亿多元,其中有一部分是张宗海亲手输掉的。 张宗海在2004年7月被免去职务,一个月后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据报道,经中纪委调查,除了贪污外,张宗海在任职期间与多名女性发生并保持不正当的两性关系。 在监察部官方网站上(http://www.mos.gov.cn/),记者查阅的相关文章显示,“张宗海”已被纪检机关视为豪赌、信仰迷失的“典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