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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园是公共资源部门化的典型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9日02:51 法制晚报

  热点观察

  圆明园将湖心岛出租给私人,使游人不得登岛游览的消息,再次引起社会舆论的关注。中国政法大学行政法教授何兵认为:“如果圆明园的某块土地可以租给私人使用,照此逻辑,圆明园就可能变成私家花园。而圆明园的风景名胜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因此,圆明园的做法违法性比较明显。”

  自防渗漏工程的搁浅使圆明园备受关注后,如今,圆明园又因为出租湖心岛而受到舆论的批评。笔者认为这绝非偶然,这表明公共资源被部门化,进而又被部门利益化,已经成为一种普遍现象,需要引起社会的高度警惕。因为缺水而必须解决生态用水,是圆明园管理处在湖底铺设防渗膜最理直气壮的理由。但是专家们经过查证后认定,圆明园管理处感兴趣的并不是为圆明园解决生态用水。这项耗工极大的防渗漏工程,其设计和施工目的是要把圆明园近2000亩水域建成只为人提供娱乐服务,可以开快艇的大面积水上公园。把圆明园的生态水系,变成水上公园,目的非常明确:赚钱。同样,把湖心岛出租给私人,也是为了赚钱。赚钱干什么?实现部门利益的最大化。

  可是,圆明园不仅是全国人民的遗产,而且是世界的遗产,其所有者是全体人民,而政府的管护部门,只不过是受人民的委托,来对这份遗产进行管护,只是一个“管家”,当然没有权力随意处置这份公共资产。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风景名胜区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中也说得非常明确:“风景名胜资源属国家所有,必须依法加以保护。各地区、各部门不得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出让或变相出让风景名胜资源及其景区土地。”但是,为什么现在庐山可以出租给个人修别墅,圆明园也可以把湖心岛出租给私人居住呢?其核心问题在于管理的失控,而失控的原因又在于所有权的模糊。公共资源归国家所有,这在理论上不成为问题,但在实践当中,这一点却很难落实,因为归国家所有,就是归政府所有,而政府的所有权,又是不断被部门、地方切割的,所以,公共资源最终成了一块“蛋糕”,被不同的部门、机构分割。在市场经济的社会里,不论是谁,掌握这块“蛋糕”以后,都会将其变成牟取经济利益的工具。

  也正因如此,现在各个世遗景区和著名的风景名胜地都在酝酿着涨价,多少个听证会都拦不住,只能眼睁睁看着公共资源变成各个小团体的摇钱树、印钞机。

  作者: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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