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票员参与抢劫票款被判14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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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9日03:20 燕赵都市报 | ||||||||
据新华社电包头市火车站售票员齐静与情夫合谋抢劫火车站票款案,日前在呼和浩特铁路运输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现年48岁的齐静因参与情夫等人抢劫包头火车站票款,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 2004年7月29日1时45分,包头市火车站发生一起特大持枪抢劫案。犯罪嫌疑人手持双筒猎枪,抢走3万多元票款后逃之夭夭。
这起持枪抢劫案主犯陈永,1992年开始在包头市火车站倒卖火车票。期间,认识了比他大15岁的火车站原票房主任齐静,表面上以姐弟相称,背后经常鬼混在一起。在齐静的帮助下,陈永倒票赚了一些钱。前年,齐静因倒票等问题被免去票房主任职务,成了1名普通售票员。 2003年底,因赌博债务缠身的陈永让齐静配一把车站售票室的钥匙。陈永经过几个月的精心准备,于2004年7月29日手持双筒猎枪,用齐静给其配制的钥匙实施了抢劫。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