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有双证?快到车管所办合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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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9日03:38 四川在线-天府早报 | ||||||||
交警部门就同一驾驶人同时有两本以上驾驶证问题作出处理办法 早报讯(交总宣记者覃丹) 由于2003年9月以前“全国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统”未开通,车管所对申请人是否已在居住地或暂住地取得驾驶证难以确认,因此客观上造成了一人同时持有两本以上相同或不同准驾记录驾驶证的现象。为解决这一问题,省交警总队昨(18)日作出决定,将按以下办法处理双证。
1、在同一车管所领有相同或不同准驾车型驾驶证的。 省公安厅交管局通过网络核对,将数据库中的数据直接作合并处理。持证人可以直接到车管所办理合证及其他业务。 2、在户籍所在地车管所及非户籍所在地车管所领有驾驶证的。 省公安厅交管局通过网络核对,将驾驶人在非户籍所在地车管所的准驾信息合并到户籍所在地车管所。持证人在合并地(户籍所在地)车管所办理业务时,须上缴在被合并地(非户籍所在地)车管所办理的驾驶证,再办理业务。 3、在非户籍所在地不同车管所领有两个以上不同准驾车型驾驶证的。 省公安厅交管局通过网络核对,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将该驾驶人低的准驾记录合并到高的准驾记录。驾驶人只有在合并地车管所申领过合并信息的驾驶证后,方可办理其他业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