彼得胜诉获付工资13万 教师胜不胜任不由学校说了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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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9日03:44 都市快报 | ||||||||
手持Monash大学经济学学士学位、注册律师证和剑桥大学教学资格证(成人英语)的澳大利亚人彼得·林趣,受聘于湖州大云昆中学校未满期,校方以他不懂教学、无视校纪校规为由,突然解除聘用合同。彼得不服,双方对簿公堂(都市快报2004年12月21日曾作报道)。长兴县法院日前就这一劳动纠纷案作出了一审判决,彼得胜诉。法院判决湖州大云昆中学校在10天内向彼得支付薪水13万多元。
本案中双方争论的是彼得是否具有教师资格,能否胜任工作。 大云昆中学校前年委托澳大利亚中介机构在澳招聘外籍职员。去年1月2日,彼得与校方签订劳动合同,约定他到大云昆中学校工作的第一年为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该校将对其工作进行评估,评定合格将延长聘期两年;彼得的职位为中级教师,可享受每年12周的带薪年假,若彼得不能或无能力完成校方指定的教学任务,学校有权终止合同。 法院认为,彼得是否胜任教学工作,这是一种非刚性的判断,不同的人往往会作出不同的判断,所以校方应依大量的事实与资料作出综合判断。但校方没有提交证据证明这一点,因此校方的主张缺乏充分的证据,法院不予支持,校方也不得依此解聘被告。 (通讯员蓝雨记者叶建良 都市快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