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给“毒酒”留下可乘之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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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9日03:47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 ||||||||
广州“毒酒”案给了我们极大的启迪:在这么多的人尚不知甲醇为何物的情况下,我们怎能放任这种致命危险品流通?据了解,“毒酒”事件暴露出的危险化学品监管漏洞仅是冰山一角。检查人员在案发后发现,广州数家化学品经营单位未办生产许可证就开始大肆销售工业酒精,有的甚至连销售发票都没有。这些都给不法分子利用工业酒精甚至更加致命的“毒液”勾兑“毒酒”“留下”了可乘之机。
据介绍,涉危企业要取得批准书和经营许可证,必须由具备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出具安全评价报告。但由于评价机构不足,到去年底,广州市的3784家涉危企业中只有150家取得了经营许可证。 如果不建立起危险化学品监管的有效制度,用甲醇和食用酒精混合物当工业酒精卖的“化工潜规则”还会一直延续下去,剧毒化学品流向餐桌的悲剧也将永无止期。死者已矣,当我们回头审视那些肇事者的时候,我们清醒地发现:原来,播下致命“毒药”竟是如此简单,这令我们心有余悸,令我们不得不以更加审慎的态度对待身边的每一次“侥幸”和每一个“偶然”。(据新华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