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出台浙江首个应急医疗救治预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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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9日03:48 都市快报 | ||||||||
去年宁波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房屋倒塌等各类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约20起。重大事故发生后,各医疗机构应担当起怎样的角色? 前天,宁波出台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医疗救治预案。预案规定:今后,一旦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宁波市急救中心、各家医院、市疾病控制中心和中心血站将共同组成一个急救网络,协同作战。此类预案为浙江省内首个。
这一急救网络的重点是一个拥有99名专家共7个专业的应急医疗救治专家库。一旦发生应急医疗事件,将由各家医院根据各自医疗特色牵头,赴现场急救。 医院各有医疗特色,急救时也各有分工。比如,宁波市第一医院负责食物中毒和化学中毒救护队,李惠利医院负责复合伤救护队,第二医院负责烧伤救护队,宁大附属医院负责职业中毒救护队,妇儿医院负责妇产科和儿科救护队,市传染病医院负责传染病与突发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救护队。 而其他分布在宁波各地的二级医院以上医疗机构,也都将根据当地大型工业、企业及其突发情况、交通地理环境以及疾病谱状况等成立相应的应急医疗救护队,并在重大突发事件中,无条件收治伤病员,成为这一急救网络的有效组成部分。 预案还作了一些细节性的规定,如急救中,一旦现场救治条件不足时,伤病员应按照出血、骨折、放射、传染、毒剂分类,并分别用“红、白、蓝、黑、黄”伤标在身上作出标识。同时,救护队将经过现场处理后的伤病员的伤情、急救措施、注意事项等记入伤病员简要病历中,将它放在伤病员衣裤口袋内。 此外,宁波市对各县区还下达了一项硬指标:各县(市)区配置急救车辆不得少于每5万人口1.2辆。同时,在处置重大交通事故和重大灾害的紧急救援中,不断完善120与110、119的应急联动。 (记者杨锡超 都市快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