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毒酒”案首犯一审领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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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9日04:57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讯据新华社电5月18日,以工业酒精假冒食用酒精销售、勾兑白酒,导致14人死亡,41人受伤的广州“毒酒”案在广州市中级法院一审宣判,首犯程才明以销售有毒食品罪一审被判死刑,其余14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13年至1年零6个月有期徒刑。另外,62名原告获赔130万元民事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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