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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打死警察后该干些什么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9日06:01 新晚报

  郭振清

  据报道,日前,在太原市的山西省冶金厅招待所停车场内,北京民警李忠义遭多人殴打,并于次日凌晨因伤势过重死亡。当地警方调查发现,此案主谋竟是当地刑警刘立民。

  日前,《瞭望东方周刊》以“两地警方各执一词”为题报道了此案最新情况。其中,
相关方面的态度又一次成了公众关注的焦点:太原警方一些人认为涉案警察刘某是一个工作、做人、性格俱佳的“好警察”,是一时冲动,且能主动自首。北京警方则称:“这只是个人行为”。公安部新闻中心有关人士则澄清:“仅仅是个个案,正好碰到这么没素质的人,正好这个人是警察,正好受害者也是警察,两个都是警察,大家才会这么关注。”所以,这不是一个“谁好谁坏”的道德判断问题,而是一个法治问题—————即如何将警察权力的行使及警察的一举一动,都始终控制在法律的框架内。作为警察,必须确保自己的一言一行都符合并依据法律,必须首先保证自己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合格公民,对法律的敬畏和对他人生命的珍视应当成为他从警做人的基本品格。

  从已经掌握的情况来看,尽管此案并未涉及到警察职务犯罪问题,但是,打人警察所表现出的极其严重的特权思想却令人深思。但愿,在这一问题上相关各方能够形成共识,并由此提升自身形象、推动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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