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节炎误诊梅毒是咨询建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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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9日07:24 重庆时报 | ||||||||
本报讯(记者 杜玉飞)录音材料能否成为独立的证据?究竟是朋友间的咨询建议还是恶整?医院是否该承担法律责任?本报报道的南岸区涂山镇唐先生起诉该区第一人民医院一事引起读者极大关注(本报曾经报道过)。昨日,南岸区人民法院第三次开庭审理了此案,由于原被告双方分歧较大,法庭将择日宣判。 昨日庭审前,双方由于分歧较大协商未果。该院医务科杨科长表示,被告郝某和刘某
原告唐某的代理律师认为,被告郝某和刘某作为该医院的专职工作人员,其行为属于所在执业机构的职务行为,原告就医的地点也正是在该医院放射科和检验科,虽然该医院没有为原告出具挂号单和病历,但其值班医生在上班过程中、在工作岗位上的诊治病人的行为,属于履行职务行为,双方已经成立事实上的医疗服务合同关系,所以,南岸区第一人民医院应承担雇主责任。此外,郝某和刘某作为医院的工作人员,穿上白大褂后,是否具有行医资格,患者并没有义务来确认。 关节炎却被诊断为梅毒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