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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种情形须引咎辞职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9日08:11 扬子晚报

  新华社电 记者从河北省委了解到,近日正式出台的《河北省党政领导干部引咎辞职实施办法试行》规定,党政领导干部因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或者对重大事故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的,本人应当引咎辞去现任领导职务。

  新办法详细规定了11种情形,主要包括:因工作失职,引发各种严重群体性事件,或对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应对不力,造成人员死伤、较大经济损失等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
在经济建设项目立项等工作中,决策严重失误的;在抗灾救灾、防治疫情等方面瞒报、谎报、漏报的;安全生产工作严重失职,造成严重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的;在市场监管、环境监管、社会管理等工作中,导致发生重特大责任事故的,领导干部须引咎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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