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化肥抵顶特困户的救助金 马新忠被留党查看行政降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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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9日08:14 宁夏日报 | ||||||||
本报讯(记者李云华)4月15日,本报就化肥顶替特困户低保金一事进行报道后,平罗县纪委监察局迅速介入调查。日前,县纪委处理了相关责任人,并提出了整改措施。 经该县纪委调查发现,2004年,宝丰镇民政所所长马新忠擅自作主,以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抵顶该年度全镇特困户的特困救助金,侵害了群众利益,严重违反了自治区民政厅、财政厅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给予马新忠留党查看和行政降级处分,并对宝丰镇主要领
同时,平罗县委、县政府对农村特困救助资金的使用管理作出了具体规定,各乡镇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严格审批程序,建立三级审批、三榜公示制度。农村特困户的救助资金原则上全部通过银行或农村信用社发放,个别特殊情况必须由村委会和乡(镇)人民政府上报县民政部门批准后由财政所发放。民政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监管,规范各项具体工作的开展;财政部门要落实好本级救助资金,保证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对违反审批程序、弄虚作假和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县纪委将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新闻来源:宁夏网宁夏日报综合新闻网(http://www.nxnet.cn) 责任编辑:马江 田丽 实习生:马彦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