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广东民营经济发展 广东省学习《若干意见》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9日08:30 南方日报 | ||||||||
本报讯(记者/林亚茗 实习生/朱山花 通讯员/张小华)国务院出台《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为广东民营经济的发展带来了新的契机。昨日下午,省工商联在广州举行学习报告会,由参与《若干意见》起草工作的国务院研究室工交贸易司副司长陈永杰、中国民(私)营经济研究会会长保育均作专题报告。省委副书记欧广源出席会议并作讲话。副省长许德立,省政协副主席、省委统战部部长李统书,各地级以上市委、市政府分管民营经济工作负责同志,省委有关部委、省直有关单位、中央驻粤有关单
欧广源在会上说,要把贯彻国务院文件精神与进一步落实省委省政府《决定》和12个配套文件有机结合起来,冲破一切障碍民营经济发展的思想观念,掀起我省民营经济发展的热潮。欧广源还强调,要改革政府管理非公有制经济的模式,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强化服务意识,改进服务方式,创新服务手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