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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女人”的“潜规则”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9日08:36 南方日报

  女性观察

  王宏维

  中国目前高层女领导干部较少,因而往往成为媒体特别关注的对象。譬如,在今年的全国人大会议期间,刚刚上任一个多月的青海省女省长宋秀岩就受到新华网的采访,并在CC
TV“东方时空·东方之子”做了谈话节目……

  发人深省的是,多家媒体好像是在事前统一了采访提纲,即都在采访中询问这位新晋的、也是目前中国惟一的女省长:是如何承担家庭责任的?是如何尽妻子、母亲、女儿的职责的?是如何做家务事的?只是象征性的做做家务事吗?

  与此截然相反的是,同样也是在全国人大会议期间,有河南省省长李成玉等几十位男性省级领导人接受了各大媒体的采访。在有关他们的采访报道中,却没有任何一个记者去问这些男性省级领导人对家庭是否担负着更多的责任?是否尽到了做丈夫、父亲、儿子的职责?是否做家务事?是实质性地做还是象征性地做家务?查遍那些采访男干部的报道,真是连一个与“家庭”、“家务”有关的字眼也没出现过。

  为什么会有如此鲜明的对比?为什么女省长就必须公开声明自己担负着更多的对家庭的职责,而男省长们就无须作同样的声明?为什么女省长必须报告自己“每天下班回家后的第一件事就是进厨房”,而男省长们下班回家后进不进厨房却无须向公众报告呢?

  是“男主外、女主内”封建残余的反映。同时,也反映了传统的公共领域与私人领域划分对女性的压制。在中国漫长的封建社会中,家庭角色扮演(女儿、妻子、母亲)、生育男性子嗣、操持家务被认为是女性的职责,也是对女性进行价值定位的三个基本方面。显然,这样就把女性人生价值的实现完全限制在家庭范围之中,即被局限在私人领域之中了。至于家庭之外的社会公共事务,女性根本就无权参与,《诗经·大雅》中就有:“妇无公事,休其蚕织”的说法,即女人绝不应该去干预政治事务而丢下养蚕纺织的本职。但即使在家庭之中,女性的地位也是从属的、低微的,即“在家从父,出嫁从夫,夫死从子”,一生都须依附于、受制于男性。女子嫁入夫家,还必须遵从“夫为妻纲”的规定,夫妻之间一贵一贱、一主一从的关系终身不可更改。这样高低贵贱的区分,目的是为了保证“家无二贵”,就似“国无二君”一样。如若一旦出现了“两主”,便是国破家败之征兆了。这些,不仅使女性成为公共领域长期的“不在场者”,即使在私人领域里女性也是永远的“被控制者”。若有极个别的女性出现在政坛,顿时就会流言四起,国破人亡的罪名会一股脑儿全扣到她头上。

  为什么社会公共领域是女性的禁区?

  一些儒者曾对此作了所谓“理论论证”。著名的有汉代的大儒郑玄,他根据《易经》中的“阴阳动静”来进行诠释,认为“丈夫,阳也;阳动,故多谋而成国。妇人,阴也;阴静,故多谋虑,乃乱国。”如此活学活用“阴阳”学说,以现代学术的眼光来看,恐怕郑大儒的论证并不值得一驳。事实上,把女性定位在家庭,是历史上社会分工与封建等级政治制度构建的需要。二千多年的中国历代王朝的统治格局,以及相应的社会、经济、家庭等结构,都一直沿袭着“内”与“外”、即公共领域与私人领域的两大划分。“外”是朝廷、国家、社会的大事,皇帝的职责就是“听外治”、即治国平天下;皇后的职责则是“听内职”,也就是管理皇家的三宫六院七十二嫔妃的诸种事宜。与这样的统治体制相对应的是传统农耕社会“男耕女织”的经济模式。皇帝、诸侯虽从不事农,但也设有“籍田”,每年开春都要象征性地去挥舞一下牛鞭,以示“劝耕”。而皇后虽从来就有穿不尽的绫罗绸缎,却也设个蚕室,洒上两片桑叶以劝天下妇女蚕织。这一分工模式从皇帝之家一直延伸到底层小民之家,在中华大地上持续了几千年,且与封建伦常结合得越来越紧密。正是政治、经济、伦理三方面结构的共同作用,使“男主外、女主内”随着封建社会的进程呈现越来越强化的趋势。女性被牢牢固定在家庭与家务劳动之中,就是被禁锢于“内”、即私人领域之中。若逾“内”至“外”,不仅违背了政治制度和伦常秩序,也将无足够的时间、精力去做饭制衣、侍候公婆、照顾丈夫子女。这样,根据封建社会的评判标准就是没有尽到女性应尽的职责,也就会被世人认为不是“好女人”,是不合格的“贤妻良母”。

  今天,中国女性已在法律上获得了与男性同等的权利,在政治、社会、经济各方面都具有平等自主的参与权。封建等级政治制度和“男耕女织”的传统农耕经济模式也早已不存在了。但是,几千年来中国社会“男主外、女主内”的成见却仍根深蒂固,传统的“好女人”、“贤妻良母”的评价标准,仍是不少人、包括不少女性心中抹之不去的“潜规则”。也许是出于善意,甚至完全是无意识,每当媒体要褒扬那些“优秀”的女领导、女科技人员、女司法人员等等“好女人”时,尽管她们在社会公共领域中已经付出了全部精力,干得十分出色,但总是感到如果不加上“尽家庭职责”、“多做家务活”之类的内容,就算不上是完美无缺的“好女人”。而一些事业有成的女性也往往在媒体引导下,流着眼泪反省自责,说自己不是“好母亲”、“好妻子”等等。

  这时,除了对这些杰出女性的敬佩与同情外,难道不应感到历史曾经对女性的不公以及这种不公在今天的延续吗?

  作者系华南师范大学政法学院教授、博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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