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为非公经济破除“玻璃幕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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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9日09:02 东方网-劳动报 | ||||||||
本报讯允许进入法律法规未禁止的一切行业和领域,包括资源垄断性行业;深度开放破除“玻璃幕墙”,强调政府将采取与其它所有制经济一视同仁的政策,形成平等市场准入的规范性程序,市政府新闻发言人焦扬昨天以书面形式发布了经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报经市委常委会审议并原则通过的《上海市贯彻<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内容。 焦扬对《实施意见》总的指导思想作了概括,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
焦扬强调,上海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基本思路就是“平等待遇,开放领域,引导产业,调整结构,创新服务”。 焦扬介绍了《实施意见》共分十三部分、38条,其重点内容有11个方面,包括鼓励非公有制科技型企业科技创新;鼓励非公有资本发展现代服务业和社会事业;鼓励非公有资本进入基础设施和市政公用事业领域以及投资农业;鼓励非公有资本参与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鼓励公众创业,拓展就业新渠道;加大对非公有制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等。记者蔡敏敏(来源:劳动报) | ||||||||